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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对垃圾焚烧处理的要求

2020-01-15

昨天我们根据情况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对卫生填埋的要求,现在我们趁热打铁把焚烧处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要求给大家讲述、如果您正处于对这方面的问题,可以随时和我们嵩安企业环保管家联系;

焚烧处理要求

1、适用于燃烧的垃圾进入炉比平均低热值高于5000kj / kg,缺乏的卫生填埋场和经济发达地区。

2、垃圾焚烧应采用目前基于成熟技术,审慎使用其他炉焚烧炉。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禁止使用。

3、废物焚烧炉应该烟道气中得到充分的燃烧,应在不低于85℃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。

4、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循环利用,减少热污染..

5、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等,废气,废水,炉渣,粉煤灰,气味和噪音控制和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。

垃圾焚烧

6、应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和设备,严格控制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排放。烟气处理应采用半干法和布袋除尘工艺。

7、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,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排放标准后排放。

8、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,如果不被认定为危险废物,可以回收或直接填埋。属于危险废物的矿渣和飞灰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,作为危险废物处置。

上述的就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对焚烧处理要求的相关资料,希望能够帮助到每个有问题的朋友;嵩安企业环保管家除了有环境影响评价、危废服务、排污申报等八项环保项目之外呢,还生产环保设备如: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工业除尘设备等,具有净化率高、质量稳定、后期维护保养方便的特点,公司具有丰富的环保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,为多家企业提供过环保解决方案。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和需求,请联系:17600012369;400-180-63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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